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推出定投的公告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6日 06:55 中金在线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5月19日起在以下代销机构推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等。

  基金定投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代销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本公司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投资者可到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规定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500元。

  交通银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500元。

  招商银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300元。

  其他代销渠道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

  3、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各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浦东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中国建设银行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招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中国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中信银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上海银行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国泰君安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海通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兴业证券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广发证券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公司网站:www.gf.com.cn

  东方证券

  客服电话:021-95503或40088-88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银河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中信建投证券

  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华泰证券

  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