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立下“军规”:承诺基金盈亏属违规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4日 08:44
京华时报 敖晓波
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昨天下发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通知,规定了11种应坚决制止的销售行为。
其中包括销售人员不得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或与投资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
通知中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在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时应坚决制止11种行为。这包括:在销售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向他人提供基金未公开的信息;诋毁其它基金、销售机构或销售人员;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同意或默许他人以其本人或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违规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直接代理客户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或与投资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以账外暗中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挪用投资者的交易资金或基金份额;从事其它任何可能有损其所在机构和基金业声誉的行为。
中国证券业协会方面表示,协会根据守则对基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基金销售人员违反规定,其所在机构应予以相应处分,并将处分情况报送协会;情节严重的,协会可按相关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报中国证监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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