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 >> 基金焦点 >> 正文
“老鼠仓”案应听听基民声音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3日 12:51 新华报业网 张永琪
  基金“老鼠仓”案有了处理结果,证监会除没收“基金老鼠”唐建、王黎敏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外,还对他两分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和7年市场禁入。此案是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开出的处罚第一单。(4月21日新华网-中国证监会开出基金"老鼠仓"处罚第一单)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进行,超越这个范围,从事任何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都要受到严厉处罚。唐建、王黎敏也许并非是铤而走险第一人,但他们率先撞到“枪口”上,不拿他们开刀,还能够拿谁开刀?

  我们看到,证监会给予唐建、王黎敏开出的罚单是罚款和实施市场禁入。乍一看,这样的处罚也算不轻了。因为当事人“赔了夫人又折兵”,损失并不算小。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他们知法违法,非法获利的数额都高达150万元左右啊!这要是贪污受贿款,判他个十年二十年,甚至无期徒刑都绰绰有余,怎么只能以一个罚字了结?

  当然,证监会作此处罚也是“有理有据”:刑法尚未有针对相关行为的规定,因此两位当事人的刑事追责任可免。尽管他们就此出了许多“事后诸葛亮”的主意,而且说得也不含糊,但这对“基金老鼠”不过是“上不为例”,等于在有意放他们一马。两只“基金老鼠”到此终于可以舒缓一口气,不用再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担忧了。

  “老鼠仓”案追不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听听基民们的声音。“基金老鼠”利欲熏心,靠投机行为自己攫得巨额私利,这是对蒙在鼓里的中小零散基民的无情掠夺,中小零散基民成了“老鼠仓”的最大受害者,他们若知道了事件的真相,怎么会轻易放过“基金老鼠”,愿以自己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代价,换得“基金老鼠”刑事上的平安?

  且慢,对“基金老鼠”的处罚不能只到此就打住。证监会要表明自己并未存有怜悯之心,并未不忍将属下一棍子打死,就先不要急于下结论,把话题封死,而应该再进一步,将此事先进入司法程序,申请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让刑法用事实作出结论。即使刑法真的没有针对性的规定,那也应由司法部门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刑事追责,这才合乎法理。你看许霆一案,银行就是死揪不放,没有“针对相关行为的规定”,二审还是判他有罪,许霆因此还是被剥夺了自由。我看“老鼠仓”案的性质远远比许霆案严重,假如证监会也能让此案进入司法程序,还愁相关法律不愿向唐建、王黎敏打开方便“大门”?!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