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 >> 基金焦点 >> 正文
证监会:从六方面对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加强监管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2日 08:22 成都日报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1日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对基金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证监会是在公布对基金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行政处罚决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自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以来,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建立、完善以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也得以迅猛发展。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已达2.5万亿元左右,其持股市值占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2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总户数超过1.6亿户,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募基金行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信任。

  这位负责人说,对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管理: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人员利益冲突相关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可能导致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确保在工作时间对投资管理人员各类通信工具实施有效监控;研究建立基金经理注册制度,规范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有序流动;对基金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要与公司人才储备情况、投资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等统筹考虑;加大派出机构对辖区公司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力度;对于公司因疏于管理导致投资管理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或者违法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将对公司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