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金融理财市场上,企业年金备受各界关注,围绕年金而举办的各种研讨会、推介会接连不断,场面相当热闹。这一年,涉及约1000万人口和约1000亿资金的补充养老
保险产品,所引起的关注度是空前的。本报和中国企业年金网联合对我国2007年企业年金市场进行回顾总结,今日推出2007年金市场综述,希望能给业内留下些思考的线索。
“上海社保基金案”引发焦虑
2007年,上海爆出社保基金管理当局管理失范违规巨额挪用社保基金(实际为企业年金基金)大案,举国轰动,最终还导致一批高官落马。主管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管理本来就已经是小心翼翼,两三年前就积极推动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可是偏偏就在这里捅出如此大的漏洞,实在令他们坐立不安!
2007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要求在2007年底之前,将原地方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750多亿企业年金基金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一律要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但是,地方和企业的态度相对消极,2007年底实际完成移交的恐怕只有少数,主管机关煞费苦心定出一套套的年金运作管理规范,可是掌握着年金基金的人却不愿意把它放进那个笼子里去,主管机关怎么可能不焦急!
继2005年认定首批37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之后,2007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11月,审核评定并公布了第二批24个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
2007年9月,《证券日报》主办了一次“通胀压力下企业年金保值与安全”专题研讨会,会议的举办旨在寻求业界共识,研讨企业年金如何安全的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主办方本来比较低调,结果政府相关部门出人意料的派出分管该项工作的重要领导参加。他们所关注和焦虑的正是年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展问题。
劳动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书记张寿琪在此次会上表示,企业年金安全增值,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题目,也是大家所关心的一个热点题目,它不光对企业年金安全增值有着重要意义,甚至对今后整个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增值都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张寿琪指出,企业年金的运作,不光是替我们广大企业年金的缴纳者管好钱,理好财,关键是为整个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探索出一些好的经验。企业年金基金运作得好与坏,对下一步基本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是一个很好的铺垫探索,这个基金如果很成功,对以后基本保险的保值增值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如果这个搞得一塌糊涂,赔了,流失了,下一步更不敢动了,那是保基本生活的钱,所以,运作好企业年金,实现安全增值意义特别重大。
年金制度最积极的推动者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还是大型中央企业在主导,而作为央企的主管机关,国资委也扮演了一个“积极的推动者”角色。2007年,国资委针对中央企业上报年金方案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中央企业规范建立年金制度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年金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规范化运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逐步消除他们对国家相关政策所存在的一些误解和对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的种种疑虑。
二是正确处理好职工工资增长与建立企业年金的关系,科学合理设计薪酬福利制度。通过建立年金制度,着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分配秩序混乱、分配不公等一系列问题,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企业年金收入分配的延期支付,是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一定要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使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科学、合理、适度。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时,一定要处理好职工工资增长和年金的关系,避免一方面建立企业年金,一方面大幅度增加工资。同时,建立企业年金不能只由企业供款,个人供款也不能比例过小。否则就扭曲了企业年金应有的特点和激励保障功能。
三是要求央企建立年金制度的同时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合理确定企业高管与职工年金水平,防止差距拉得太大。企业设计年金方案,一定要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通过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支出。企业年金具有激励和保障双重功能,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应根据职工的岗位责任、贡献大小、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适当向关键岗位倾斜。同时,要注意年金的“普惠性”,向企业高管人员倾斜一定要适度,决不能与企业普通职工差距过大。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问题非常重视,已在实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配套实行了年薪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试行股权激励,制定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贡献与报酬背离的状况已经得到有效缓解,在其薪酬水平已得到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年金方案不应将企业负责人与职工的差距拉得过大。
四是要求中央企业尽快将原有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转换到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上来,争取于2008年6月底前全部转换到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上来,实行市场化运营。考虑到部分中央企业原有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和运营情况各异,比较复杂,在政策上不“一刀切”,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平稳衔接。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的官员姚洪杰指出,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互相支持配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养老基金市场的监管,尽快研究制定企业年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除企业和职工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希望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诚信经营,勤勉尽职,降低运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国资委这个“家长”的表态支持,的确给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带来了极大的热情,也使得他们可以轻易跨越各种政策和手续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