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自2008年2月1日起,中国银行开始代理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0103,以下简称“银河银泰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66,以下简称“银信添利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就在中国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提示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各网点。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银泰基金、银信添利基金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银河银泰基金、银信添利基金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基金账户(注:已开立基金账户者除外),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2、已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账号登记业务(已在中国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基金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中国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投业务。
第 1/2 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