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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登场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05年09月29日 09:29 证券日报 侯捷宁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今日登场 有关负责人就资金来源与保护范围等五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经过近3个月的筹备工作,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于今日正式开业。在保护基金公司成立之际,公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为什么要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保护基金”)是指按照《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依据国家政策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证券投资者保护(或补偿)制度类似于存款保险制度,是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其规范发展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大局。十几年来,证券公司在探索中成长,对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积累了若干问题。近年来,随着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持续低迷,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风险集中爆发,一批公司的状况十分严峻。为从根本上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国家对证券公司进行了综合治理,其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宏观经济良性运行和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机遇,以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目标,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做到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涤讪基础。作为综合治理配套措施之一,国家启动了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工作,这不仅是建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也是落实“国九条”的重要举措,是在总结证券市场监管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积极探索,同时,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具体来说,作为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基金的设立,一是可以在证券公司出现关闭、破产等重大风险时依据国家政策规范地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简捷的渠道快速地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予以保护;二是有助于稳定和增强投资者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信心,有助于防止证券公司个案风险的传递和扩散;三是对现有的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将在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推动证券公司积极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有助于我国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行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世界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已经普遍建立了投资者保护制度。保护制度最初建立于七十年代初期。当时,一些国家出现了证券经纪商破产倒闭造成证券投资者现金和股票损失的问题,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受到打击。为了维护投资者信心,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加拿大和美国等各国开始建立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立法和投资者赔偿制度,也称投资者赔偿计划(Investor Compensation Scheme ICS),并建立了投资者保护基金。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投资者赔偿制度已经发展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针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是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管理办法》,保护基金公司的基本职责是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此外,保护基金公司还将承担相应的投资者教育任务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职责。保护基金公司为非营利的企业法人,由证监会归口管理。公司设立由九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对基金的合规使用及安全负责。

  问:保护基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的保护基金将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2)境内注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3)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4)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5)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6)其他合法收入。

  保护基金的筹集不会增加投资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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